2016 年 9 月 18 日,新版船舶设备指令生效,指令 2014/90/EU 取代 96/98/EC。
该指令确保欧盟船舶设备的国际安全标准在欧盟范围内得到相同的解释,从而提高海上生命安全并防止海洋污染。它对负责对悬挂欧盟成员国国旗的船舶(根据国际公约)进行设备认证的国家当局在颁发、认可或更新证书时施加了额外的条件。
注意要点:
现在提出的任何申请都应符合新指令
符合安全标准的设备会加盖认证标志(“轮标”)
或者(代替车轮标记),设备制造商可以在其产品上贴上电子标签。这将使防止假冒和监控市场变得更加容易
该指令的要求和术语与新立法框架和 CE 标志指令中强调的要求和术语保持一致
如果国家当局认为该立法涵盖的任何设备对海事安全、人民健康或环境构成风险,或者不符合该立法,其供应商必须撤回该指令。该指令适用于所有悬挂欧盟旗帜的船舶,无论
是或安装设备时船舶不在欧盟境内。
根据 96/98/EC 颁发的 MED 证书将在 2014/90/EU 下继续有效,直到: 产品被修改;新的要求在后续实施细则中公布;或需要对证书进行管理更改。
预计第一个实施条例将于 2016 年底发布,该实施条例将取代 96/98/EC 附件 A.1。在本实施条例发布之前,现行的 MED 修正案 2015/559/EU 将继续有效要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