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认证标志要求涵盖产品设计、生产和分销的不同方面。通常,各种公司都参与产品的设计、制造、分销和投放市场。生产链和分销链中每个环节的贡献都可能影响产品的CE合规性。例如,一个产品可能是按照要求设计的,但最终可能不符合要求,因为在生产阶段与设计有偏差。或者电子元件可能已经过电磁干扰要求的测试和批准,但如果安装不正确,可能会开始发出非法干扰。这就提出了谁负责 CE 标记的问题。
欧洲CE认证标志指令旨在让一个人对CE认证合规性负主要责任。识别负责人的方式对于这些指令来说是相当独特的。人们会期望指令声明“制造商”负责CE认证标记。但相反,他们定义了CE责任开始的两个时刻:
根据CE认证指令的文本,产品必须符合CE认证要求并从以下时刻起具有CE认证标志:
– 首次投放到社区市场;
– 首次在社区市场投入使用。
投放市场是首次提供产品的初始行动,无论是付费还是免费。最终用户在 EEA 内首次使用时即投入使用。
你可能会问为什么欧洲立法者选择这种结构来确立责任。答案是出于清晰性和灵活性的原因,以便能够处理在实践中可能发现的所有不同情况。例如,如果指令要求“制造商”负责,那么问题就来了,如果制造商位于欧洲以外,因此不受欧洲立法的约束该怎么办。如何处理以一家公司的品牌销售但由另一家公司生产的产品?如果该指令会让“进口商”负责,那么可以问哪个进口商:英国的进口商、德国的进口商、法国的进口商等?换句话说,虽然像“制造商”或“进口商”这样的提法似乎可以明确可行地用于确立法律责任,
借助“投放市场”和“投入使用”的定义,在每个实际案例中始终可以确定一个负责人:
* 位于欧洲经济区的制造商;
* 制造自用设备的公司(“投入使用”);
* 来自 EEA 以外的产品的进口商;
* 首次投放欧洲市场的二手设备进口商;
* 私人贴标商(自称是“生产商”);
* 以被认为是新产品(并且该产品需要 CE)的方式修改或修改产品的人。
因此,结论是可能有一个“人”对 CE 合规性承担最终责任。但是,如果没有设计、生产和分销链中涉及的所有各方的帮助,此人无法确保 CE 合规性。因此,我们在实践中看到,CE 标志要求越来越多地成为这些各方之间协议和合同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