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移动承压设备指令介绍
可移动承压设备CE认证_TPED指令_2010/35/EU,即可移动压力设备指令transportable pressure equipment directive, 2010/35/EU指令。《可移动压力设备指令》(TPED)2010/35/EU是一项欧洲指令,规定了在道路上(根据ADR)对可移动压力设备进行铁路试车和认证所遵循的规则和程序(RID)以及内陆水道(ADN)。相关的气瓶,气瓶组,软管,低温容器,储罐,电池车/货车,多元素气体容器(MEGC),水龙头和其他附件均在TPED的范围内。所有此类设备必须带有在欧盟范围内调试和销售所必需的特殊标记,用π(pi)符号表示。
TPED适用于可移动压力设备和容器的型式审批评估、制造监督、初始和定期检验、合格再评估以及内部检验服务监督。指令也面向压力设备的小型零部件,适用于公路(ADR—欧洲危险货物国际公路运输协定)、铁路(RID—国际铁路运输危险货物国际规则)和内陆水道运输(AND—欧洲国际内河运输危险货物协定)。
欧洲议会和可运输压力设备委员会(2010 TPED)的指令2010/35 / EU旨在促进欧洲共同体(EC)内可移动压力设备(TPE)的自由流动。 它规定了一种法律结构,即TPE可以在整个EC内制造和销售和使用,而无需在每个成员国通过当地的批准制度。在冰岛,瑞士,挪威等非欧盟成员国也可自由流通,澳大利亚和非洲一些国家也普通认可。
二、TPED范围
ADR的第6.2章(例如,可运输的气瓶,管,压力桶和气瓶束,压力下的化学品,封闭的低温容器,含有气体的小容器)
ADR第6.8章(例如,固定罐,可拆卸罐,电池车,罐式集装箱,罐式交换体和多元件气体容器)。
在适当的情况下,它包括相关的阀门和其他附件,包括可再填充和不可再填充的压力容器。
该指令还涵盖了2010年TPED附件1中列出的第2类以外的特定危险货物的运输
π标志与CE标志相当。PI标志意味着符合TPED和ADR/RID/AND要求。
在压力设备上贴上CE标志,或在可移动压力设备上贴上PI标志使你的设备符合所有相关指令和技术标准的要求。但是,这并不可用作安全性标志或质量象征。
三、移动压力容器CE认证标准
危险品运输容器标准(EN14025、EN12561系列)
铁路罐车标准(EN12561系列)
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标准(EN14334)
低温运输容器标准(EN14398系列、EN1251系列)
移动式气瓶标准(EN13322系列)
无缝气瓶标准(EN ISO 11120)
液化石油气钢瓶标准(EN12807、EN14140)
四、TPED的主要内容
1. 对投放欧共体市场的新造移动式压力设备(指2001年7月1日以后制造的)进行符合性评审;评审的技术要求为ADR和RID;
2. 对投放成员国境内的新造移动式压力设备进行符合性评审;评审的技术要求为ADR和RID;
3. 对现有移动式压力设备(指2001年7月1日以前制造的)进行再评审;评审的技术要求为ADR和RID;
4. 对首次评审合格的移动式压力设备进行定期检验、确认这些移动式压力设备仍然是安全的、符合标准要求的,可以重复使用;
5. 评审模式为A,A1,B,B1,C1,D,D1,E,E1,F,G,H,H1等13个(与压力设备指令97/23/EC相同);
6. 评审和再评审必须由授权检验机构(NOTIFIED BODIES)和核准检验机构(APPROVED BODIES)来进行;评审合格和必须打印或粘贴π标志和评审执行机构的识别号码。
7. 所有成员国必须根据本指令要求转化为本国的法规、并作好一切准备工作,在2001年7月1日强制实施。
五、TPED认证流程
1)第一阶段
a. 沟通确认产品标准及规格型号
b. 告知企业认证流程及技术文件要求
c. 例举技术标准要求下的测试项目及要求
2)第二阶段
a. 焊接工艺评定与焊工考试&标记
b. 预审资料
c. 签发焊接工艺评定和焊工证
3)第三阶段
a. 审核工厂
b. 文件资料审核及访问现场
c. 见证测试,例如循环载荷测试,破坏性测试,行程见证记录
d. 整理提交相关技术资料
e. 机构反馈及签发证书
六、TPED认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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